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是学生离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程序,帮助毕业班学生高效快捷办理图书馆离校环节,特制定本办法。
一、查询、归还图书
可选择如下方式查询应还图书,确认后归还所有应还图书:
(一)图书馆主页http://tsg.zcse.edu.cn――我的图书馆――读者信息登录查询(初始密码一般为读者证件号)
(二)读者通过上述通道查询后,将所借图书归还,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归还。
二、图书污损、遗失赔偿办理须知
应还图书如有污损或者遗失,需进行污损赔偿、遗失赔款或遗失赔书。
(一)污损赔偿
确认书刊被污损,按《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书刊损失赔偿规定》进行赔偿。赔款需持校园卡前往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缴纳(也可由他人代为缴纳)。
(二)遗失赔款
确认书刊遗失,按《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书刊损失赔偿规定》进行赔偿。赔款需持校园卡前往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缴纳(也可由他人代为缴纳)。
(三)遗失赔书
确认书刊遗失,按《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书刊损失赔偿规定》可以用相同版本书刊进行抵赔。同版本书刊判断标准为所赔书刊与原书刊所有信息相同,且不得以旧书抵赔。如选择遗失赔书,需提前准备好相应图书,前往图书馆采编室(209室)办理。
三、逾期罚款办理须知
(一)返校毕业生所借图书如有逾期,归还图书并满足志愿者服务时间后方可办理有关图书馆方面的离校手续。
(二)未返校毕业生如有逾期,需持校园卡前往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缴纳(也可由他人代为缴纳)。付清欠款后方可办理有关图书馆方面的离校手续。
四、图书不归还处罚的暂行规定
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归还所借图书,届时图书馆将毕业生未还书清单送达各系部负责人。毕业时仍未归还图书和欠款的,视为“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环节”未完成,待全部图书归还和欠款付清视为手续完结。